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及學分要求暫行規定
(2015年3月16日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國科學院大學關于研究生課程設置的指導意見》和《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組織管理暫行規定》,結合中國科學院大學(以下簡稱“國科大”)研究生培養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本規定旨在規范國科大在學研究生有關學分要求、選課、考核等課程學習過程中的相關事項。此處“研究生”指的是在國科大正式注冊的研究生,即按照國家招生計劃錄取的、在國科大校部和中國科學院所屬各研究院、所、臺、站、中心等單位(以下簡稱“研究所”)攻讀碩士(以下簡稱“碩士生”)和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包括碩博連讀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博生”)、直博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普博生”)。
2.國科大研究生的培養貫穿于國科大校部組織的集中教學階段和在科研院所的科研實踐階段。集中教學階段為期1個學年,一般包括秋季、春季和夏季學期。碩士生、碩博生、直博生須參加集中教學階段的課程學習,特殊情況須經國科大教學委員會批準。
二、學分要求
3.國科大研究生的培養實行學分制,研究生獲得學位所需的學分,由課程學習學分和必修環節學分兩部分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必修環節包括開題報告、中期考核、學術報告和社會實踐等部分,由各研究所依據國科大有關培養方案的規定,結合學科特點、研究生工作量等因素核定學分和完成期限。
4.碩士生申請碩士學位前,總學分應不低于35學分,包括課程學習30學分和必修環節5學分。課程學習包括學位課和非學位課的學習。學位課學分不低于18學分,其中,公共學位課6學分,專業學位課不低于12學分。非學位課中公共選修課不低于2學分。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上述規定前提下,參照國科大相關培養方案,工程碩士必須修讀《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和《專業英語》三門公共課,共計4學分。
參加集中教學的碩士生,在集中教學階段,課程學習總學分應不低于25學分,其中,公共學位課6學分,非學位課中公共選修課不低于2學分。
5.碩博生與直博生在申請博士學位前,總學分應不低于42學分,包括課程學習37學分和必修環節5學分。課程學習包括學位課和非學位課的學習。學位課學分不低于25學分,其中,專業學位課不低于16學分,公共學位課9學分。非學位課中公共選修課不低于2學分。
參加集中教學的碩博生和直博生,集中教學階段課程學習總學分應不低于30學分。其中公共學位課不低于7學分,非學位課中公共選修課不低于2學分。
碩士生、碩博生與直博生在集中教學階段尚未修滿的課程學分,可以在回到研究所的科研實踐階段,修滿申請學位必需的課程學習所要求的學分。
6.普通博士生在申請博士學位前,總學分不低于12學分,包括課程學習7學分和必修環節5學分。課程學習學分包括公共學位課3學分,專業學位課4學分。
7.參加集中教學的研究生,在秋季和春季學期中,每學期修讀課程總學分,不得少于10學分。在夏季學期修讀課程總學分,不得少于2學分。
三、選課要求
8.研究生參加課程學習,必須辦理注冊選課手續,修完課程并考核合格,才能取得攻讀學位所需的課程學習學分。
9.研究生在選課時,須按照本學科培養方案的要求區分專業課程和公共課程、學位課程和非學位課程。研究生須在導師指導下選定每學期的課程。
10.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生和直博生必修的公共學位課包括《自然辯證法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人文系列講座》和《碩士學位英語》“(英語A)”;博士研究生的公共學位課包括《博士學位英語》“(英語B)”和《中國馬克思主義與當代》。
工程碩士研究生除修讀碩士研究生的公共學位課外,還必須修讀三門非學位課程,即《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和《專業英語》。
11.研究生應在學期開始后兩周內,根據本學科專業的課程設置和培養方案,參照《中國科學院大學教學日歷》、《中國科學院大學課程開設表》,慎重選定修讀課程并明確是否作為學位課,然后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選課系統”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絡選課。
12.網絡選課結束兩周內,所屬院系下載打印《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選課登記表》,交研究生本人核實,經導師簽字、研究所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復核蓋章后,審核匯總并報教務部備案,作為研究生注冊選課和成績登錄的原始依據。
13.研究生如在選課結束后有課程增選、退選的變更需求,須由本人向教務部填報《中國科學院大學選課變更申請表》。增選課程,須在該課程網絡選課結束后兩周內或開課兩周內完成;退選課程,應在該課程學時完成一半前完成。
14.研究生在培養過程中如需改變專業,可在專業變更后,根據新專業的培養要求變更課程屬性為學位課或非學位課。
15.研究生在集中教學階段,確有必要到其它高校選修的課程,如果需計入研究生集中教學階段總學分,須經研究生所在院系同意,并向教務部填報《中國科學院大學外選課申請表》。外選課程主要內容須與《課程設置方案》中的相關課程內容一致,每名研究生每學年至多選修2門專業類課程。
16.因考試不及格或考核未通過以及其它原因,經院系同意重修課程的,應在研究生正常選課結束后,方予以安排選課。課程重修原則上安排在下一學年相同課程中進行。
四、課程考核
17.研究生在完成注冊選課、修讀完課程后,必須參加課程結課考核。
18.研究生課程成績不低于以下標準時,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百分制成績60分;等級成績為“優秀”、“良好”或“及格”;合格成績為“通過”。無故缺考者,該課程成績計0分、“不及格”或“未通過”。
19.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期末考核,可申請緩考,但須事先向教務部填報《中國科學院大學緩考申請表》。緩考成績按正常考核成績登錄。
20.研究生如課程考核成績低于60分、不及格或未通過,可以補考一次或申請重修一次。補考一般應在下一學期開學四周內完成,補考方式應與原考核方式一致,命題原則上應由原主講教師負責,試題難易程度應與原試題的要求保持一致。研究生通過課程補考后,成績按“60分”、“及格”或“通過”登錄。
英語課采取復考制,即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就學期間多次參加補考,補考通過的按60分登錄成績。
21.研究生因課程考核成績低于60分、不及格或未通過而申請重修時,本人須向教務部填報《中國科學院大學課程重修申請表》,并按《中國科學院大學關于接收旁聽生的規定》收費,期末考核成績按正常考核成績登錄。
22.研究生或導師對課程學習成績不滿意,經院系同意后,可申請取消該課程的成績,但必須重新修讀該課程且只可重修一次。研究生本人須向教務部填報《中國科學院大學課程重修申請表》,重修課程參考《中國科學院大學關于接收旁聽生的規定》標準收費,考核成績按正常考核成績登錄。
23.經教務部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批準選修其它高校課程的研究生,持開課單位研究生教務部門開具的正式成績單,交教務部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登錄成績。開課單位成績單的成績記錄方式與國科大成績記錄方式不一致的,由院系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外選課程特點,參照所在學科其它相近課程的考核難易程度等換算為國科大的成績記錄方式。
24.碩士生、碩博生在學位課考試中,如有一門課程不及格,可由本人向開課單位教學管理部門申請補考一次;補考不及格者,須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碩士生、碩博生若在同一學期內出現兩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及格,普博生和直博生若在學位課考試中有一門課程不及格,此兩種情況不適用補考或重修,須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附則
26.本規定由教務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