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更新研究生培養及學位申請等相關表格
及變更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署名的通知
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要求,我所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署名、研究生培養及學位申請等表格將進行變更,現將有關變更內容通知如下:
一、更新研究生培養及學位申請等相關表格
從即日起,請各位導師和學生一律使用更新后的各類研究生培養環節、答辯及學位申請等的相關表格及學位論文中英文封面,更新后的表格可從本所主頁研究生教育/培養或學位欄目下載。
二、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末位署名單位變更為“中國科學院大學”:
從即日起,將廣化所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2010廣化所字【2010】2號)第八條(三)5. 變更為:
5.論文署名單位要求:申請學位用的科研學術業績(如發表論文、專著及科研成果等)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單位必須是“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末位署名單位署寫“中國科學院大學”。專利第一發明單位為“中科院廣州化學有限公司”,專利第一發明人為學生的第一招生導師,專利第二發明人為學生本人。
科技發展部(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