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歡迎國內各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我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凡具備申請條件者可向我所提出申請。
我所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可通過我所網站查閱本所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和專業目錄)。
從2015招生年度起,推免名額不再區分學術型和專業型,我所根據學生的個人潛力和本單位招生名額的類型分布,將推免生錄取為學術型、專業型和直博生。所有擬接收的推免生均需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辦理申請和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申請條件
凡在高等院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免試攻讀廣州化學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者應具備如下條件:
1.已獲得就讀學校推免資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備案;
2.熱愛科學事業,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3.誠實守信,學風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學期間專業主干課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
5.外語程度良好,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8. 符合當年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要求。
二、 申請程序
(一)本人申請
已獲學校推免資格的的優秀畢業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申請信息。填報時應選擇“中國科學院大學”(學校代碼:14430),院系所選擇“廣州化學研究所”(院系所代碼:033),之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完成填寫報考志愿、電子照片上傳、網上繳費、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二) 初審和發送考核通知
我所對申請人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提交的申請進行初審。對初審通過者,我所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統一發布推免生考核通知,申請者也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在我所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復試等操作。
初審通過的申請人需按照我所通知的面試時間地點到我所參加面試,來參加面試時需攜帶材料(提交時按如下順序排列裝訂,并在裝訂件首頁附材料目錄):
1、必須提供材料:
(1)已簽字蓋章的《中國科學院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
(2)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原件;
(3)學生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同時提交原件核驗;
(4)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四、六級證書,TOEFL或GRE成績證明等) 同時提交原件核驗。
2、自愿提供材料
(1)《專家推薦書》(附件2)(由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推薦);
(2)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或其他原創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3)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同時提交原件核驗)。
三、考核程序:
1.考核時間:2014年9月底至10月中旬,視申請人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申請報名情況安排。
2.考核方式及內容:由我所碩士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口試為主,必要時筆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專業知識、英語及體檢。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人生觀、價值觀、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況。
②.專業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等,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性。考核既核查學生歷年的學習成績,特別是本科所學專業必修課成績,又注重對學生的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其他特長等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查。
③.英語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聽、說能力及語言運用能力。
④.體檢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體檢須在我所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 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四 、擬錄取及待錄取通知
1.復試結果經所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通過復試考核及體檢合格者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人應按我所要求即時回復確認。對考生的擬錄取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發送的“待錄取通知”為準。
已備案擬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統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不再參加2015年碩士研究生網報現場確認。
2. 推薦免試生的錄取類別為計劃內非定向。
五、錄取資格復核及錄取通知書發放
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將與擬錄取的統考生一起上報教育部審核,審核通過后與統考生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所將對接收的推免生近期學習情況進行審查。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1. 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 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績;
3. 畢業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
4. 政審不合格;
5. 考試作弊者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六、直博生申請
我所2015年可招收直博生,招收專業為“高分子化學與物理”、“有機化學”(具體研究方向可通過我所網站查閱《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和專業目錄)。在高校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錄取為博士研究生(簡稱為直博生),基本學習年限為5年。
1.本年度我所將從招收的優秀推免生中擇優錄取直博生,直博生不需要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和博士生入學考試。
2. 申請直博生另需提交《直博生報名申請表》1份(附件3)。
3. 直博生的其他申請程序、面試等,與碩士推免生同步進行。
七、其它
1.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所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在我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網站:http://www.cmealedis.com/
2. 本所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環節的監督,確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規定透明、信息公開,保證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 凡在推免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規定取消推免生擬錄取資格。
4.投訴和監督電話:020-85231269。咨詢電話:研究生部 020-85231264
5.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其它有關文件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本細則所涉及的規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達的最新文件為準。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興科路368號 中科院廣州化學研究所辦公樓221室 郵政編碼:510650
網址:http://www.cmealedis.com/
聯系部門:研招辦
聯系電話:020-85231264
E-mail:yjs@gic.ac.cn
附件:
1.《中國科學院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專家推薦書》
3.《直博生報名申請表》
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