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園區面積27萬平方米,現有職工25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67人,博士碩士導師23人,先后引進了國外留學回國人才25人。現有4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及中心,分別為中國科學院纖維素化學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佛山功能高分子材料中心、廣東省電子有機聚合物材料重點實驗室和廣東省化學灌漿工程中心,以及新材料新技術研發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研發機構,此外,還有位于廣東南雄的精細化工生產基地等多個產業化轉移基地。
★ 主要優勢重點學科領域:天然資源化學增值研究,環境友好高分子材料,納米材料與精細化工材料,電子有機聚合物材料,化學灌漿材料與工程技術,有機合成與天然產物化學,藥物合成化學及分析化學。
★ 招生專業介紹: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準的碩士學位授予單位之一。2001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獲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
現設有化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培養點、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碩士學位培養點、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全日制專業碩士學位培養點,博士招生專業為高分子化學與物理、有機化學(所有專業均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
我所屬國民教育系列之高等教育學歷系列中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學歷學位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 辦學特色:我所已有36年研究生培養歷史,充分利用應用型研究單位培養研究生的優勢,根據化學學科實踐性強的特點,通過與地方政府、企業及技術轉移轉化機構的深層次結合,輔以共建平臺、聯合培養、合作研究等多種方式,開展應用化學與材料工程的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技術開發,可培養具有較好的科學素養、較高的應用研究與技術開發能力、一定的科技管理能力的適應我國化學化工、新材料領域發展的高端復合型專業人才。
在學研究生通過對導師承擔的國家支撐計劃、粵港招標、新興戰略性產業關鍵技術項目、國家基金等國家和省部級應用基礎性課題開展研究而獲得的科研成果,直接在我所技術轉化平臺上學以致用,積累“準”專業工作經驗,為就業奠定良好基礎,許多畢業生現已成為全國應用領域各行各業的領導和骨干力量, 2013年我所畢業生就業率為100%。
★ 在學研究生待遇:提供獎學(助)金,對優秀學生設立廣州化學所研究生獎學金獎,另外根據學生參與科研開發的業績可不定期享受科研獎金。學生宿舍每間2人,內有衛生間,配置熱水器、電話及寬帶網接口。
聯系部門:研招辦 聯系人:劉老師 電話:(020)85231264
單位代碼:80033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興科路368號 郵編:510650
電子信箱:yjs@gic.ac.cn
★★歡迎各位同學報考中科院廣州化學研究所,詳細信息請登錄本所網站:http://www.cmealedis.com/研究生教育
報考須知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愛國守法,在本學科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及相關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學研究和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學位研究生,需滿足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國家承認的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碩士畢業生(能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碩士學位同等學力人員。
其中碩士學位同等學力人員是指:
①獲得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滿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達到與碩士學位同等學力;
②國家承認學歷的碩士研究生結業生(報名時已取得結業證書);
③報名時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但尚未取得碩士學位人員。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本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二)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除符合上述有關要求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已取得報考專業6門以上碩士研究生主干課程的合格成績(由碩士授課院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成績通知單);
2.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
3.近3年來以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上正式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論文2 篇以上(附雜志印本),或取得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省部級以上科技或學術成果獎且為主要完成人之一(省部級獎前5名,全國獎前7名,提供本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三) 三年學制的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報考,最遲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兩年學制或兩年半學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需取得碩士學位后方可報考,具體報考要求在報考前向我所招生部門咨詢;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必須取得碩士學位后方可報考。
(四)在學的碩博連讀生轉博,按本所報考要求另行通知。
(五)在高校取得學術型推薦免試外推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錄取為博士研究生(簡稱為直博生),具體錄取條件另行確定。已被確定錄取的直博生,不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但必須在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生網報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六)我所可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該專項計劃實行“與普通招考生統一考試、單獨劃線錄取、定向少數民族地區培養”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數民族考生。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除了需具備上述第(一)款中各項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或者是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和培訓機構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3.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審核同意報考。
4.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七)下列情況的考生報考時須征得定向培養單位的同意:
1.現為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的應屆畢業碩士生。
2.原為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的碩士生,現正在履行合同服務期的在職人員考生。
3.擬報考定向培養的考生。
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為國家計劃內全日制脫產學習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證全脫產學習的考生,應在報考和復試時先向本所研招辦和導師書面說明,我所同意才能報考和參加復試。
(八)現役軍人考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報考手續。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報名手續
考生在報考前可與本所招生辦或導師取得聯系。所有考生必須參加中國科學院大學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春季入學博士生網報時間:2014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本次只有碩博連讀轉博考核,沒有普通招考。
秋季入學博士生網報時間:2014年12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本次網報包括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
2.網上報名方式:
請考生登陸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admission.ucas.ac.cn),點擊“博士報名”,根據自己的情況分別選擇“普通招考”、“碩轉博”、“直博生”三種類別之一進入相應的報名系統中,進行考生注冊。其中“直博生”需持有我單位下發的注冊碼方可進行注冊報名。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在“普通招考”類別中報名,進入系統后在考試方式欄中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應屆生應按“普通招考”類別報考。網上報名時請務必仔細閱讀系統中的“網報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必須在我所2015年博士網報公告規定截止時間前(以郵戳為準)向我所研招辦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網上系統生成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并由考生本人簽名的打印件1份(報考定向生在考生本人簽字處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公章)。
(2)兩名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同行專家的推薦書(其中一位為報考者導師), 推薦書可從網上下載,推薦人將推薦書填好后,在推薦書第2頁“推薦人工作單位”欄加蓋推薦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直接寄送我所研招辦(或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后交被推薦人)。
(3)蓋公章的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應屆生由學校教務處出具,往屆生由學校教務處或檔案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
(4)往屆生交碩士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考試時驗原件);碩士學位論文摘要、論文評閱書和答辯決議書復印件。
(5)應屆生交所在院系出具的在讀學生證明書(空表見附件,在博士入學報到時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并補交復印件)。
(6)應屆生交學生證復印件,考試時驗原件。
(7)有效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護照、港澳臺身份證),考試時驗原件。
(8)英語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已發表或接收的論文復印件,考試時驗原件。
(9)報名費二百元、一寸近照三張。
(10)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按本簡章二.(二)中規定提交其它有關材料。
(11)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審核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空表可從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下載)。
(12)碩博連讀轉博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本單位研招辦提交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打印件,以及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13)直博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我單位提交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打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推薦免試審批表、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我單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4.本單位研招辦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后,向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在復試階段將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普通招考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1.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2.初試的筆試科目為:政治理論課(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和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免試)、外國語(語種以各單位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聽力測試在復試中進行)和兩門業務課,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政治理論課、外國語由中國科學院大學統一命題,業務課由本單位自行命題。
3.初試時間
秋季入學招生考試:2015年3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復試的時間、內容和方式按本所規定進行。
5.同等學力考生除了必須參加政治理論課筆試外(在初試時進行),還必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碩士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的科目名稱和測試范圍以及具體時間、地點等,由各單位事先通知相關考生。
五、體格檢查
體檢由本所在復試階段組織考生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要求進行。新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檢復查。
六、錄取和入學注冊
1.本所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含面試成績,以及對考生碩士的學習成績、碩士或學士學位論文和評議書、專家推薦書等材料的綜合考評結果)、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初試成績達不到規定的分數線或復試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錄取。
2.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在錄取前須簽署三方定向培養協議。錄取數據上報后不得變更錄取類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全部屬于定向培養。
3.被錄取的考生應在本所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注冊。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學資格等方式延期入學。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提供有關證明,且應以書面形式向錄取單位請假,經批準后請假方為有效。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4.被錄取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在入學報到時出具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未獲得碩士學位者或不能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原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收費及待遇
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將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改革,對新入學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學費,同時將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提高優秀在學研究生的獎助力度。
八、學習年限
我所招收的博士學位研究生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3-4年,直博生學習年限一般為5年。
九、違紀處罰
對于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招生規定的行為,按教育部制定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就業
非定向博士生畢業后在國家的就業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就業;定向培養的博士生畢業時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就業。
十一、其他
1.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原所在單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務合同單位產生的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為準。
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以2015年全國博士招生專業目錄為準,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