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統考生招學術型碩士10名、專業學位型碩士13名,“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過復試線考生,復試合格后報國科大招生辦公室,批準后由國科大招生辦公室下達招生指標。
二、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攻讀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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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及考試科目 |
英語一 |
政治 |
專業課 |
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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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07] |
40 |
40 |
60 |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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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08] |
37 |
37 |
56 |
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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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08] |
37 |
37 |
56 |
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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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48分。 |
根據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大學以及廣東省相關規定,考慮廣東省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所實際情況,本次復試方式采用現場復試、差額方式進行。達到我所復試分數線的第一志愿報考本所考生均可參加復試,本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在復試前給每位參加復試考生通過電子郵件發復試通知書。
收到復試通知書的考生應在4月30日上午12:00前用電子郵件(郵件主題為:學生姓名-將按復試通知時間參加復試”)回復,逾期不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復試資格。
三、復試準備:
1.根據廣東省衛健委及本地社區要求,考生參加復試前14天開始填寫穗康小程序憑電子健康碼情況進行分類管理,并通過招辦微信群每日如實上報個人體溫及基本健康狀況。其中湖北地區考生需要提供在廣州復試當天前7日內核酸檢測報告,且核酸結果無異常者方可正常參加現場復試。請湖北地區考生聯系所在地醫療機構,前往廣州前進行核酸檢測,請將報告結果提前通知我單位招辦。如出現發熱、胸悶、乏力、干咳等癥狀的考生,或確診/疑似新冠肺炎或無癥狀感染者,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出行人員,近一個月內國外入境考生,請及時與我單位招辦聯系。
2.抵達我單位當日,需要在所門口出示穗康碼并且測量當日體溫。
3.考生請于5月9日前(已我單位招辦收到材料時間為準,建議郵寄順豐快遞)將下列原始材料按順序排布提前郵寄招辦查驗,材料不齊全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復試資格。其中成績單原件、在讀證明以及政審表因學校尚未復學等原因暫時無法取得的,郵寄材料時請同時寄送一張紙質由考生本人簽字的文字說明,并于正式錄取前提供相應原件(請于6月15日前通過郵寄方式寄到我單位招辦),否則由于材料缺失引起的無法錄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參加現場復試時,查驗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
材料清單:
(1)考生簡歷和個人自述,最后一頁需要考生本人簽名(自述本人的專業學習情況、學術背景、在所申請的專業曾經作過的研究工作、個人學術研究興趣,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研究生畢業后的就業目標等,字數1000字左右,模板見復試通知書)。
(2)準考證。
(3)有效身份證1份復印件。
(4)應屆生學生證1份復印件,在讀生證明1份(模板見復試通知書)。
(5)往屆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1份復印件。
(6)本科成績單原件(往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7)考生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復印件、各種獲獎證書或論文證明材料1份復印件。
(8)政審表1份(模板見復試通知書)。
(9)1寸免冠照片2張。
(10)符合教育部“可享受報考2020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加分政策”考生必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核查屬實者可享受相應加分待遇。
考生必須如實填寫自己的情況,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四、復試時間與地點:
1.復試時間:2020年5月12日,詳細日程見復試通知書。
2.地點:本所行政辦公樓。
五、復試項目與內容:
復試包括面試、英語測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要時加實踐環節考核。
1.面試:包括大學本科情況、專業能力、翻譯技巧、綜合素質及思想品德,著重考查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必要時加考實驗。滿分100分,按45%折算后計入復試成績。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聽力測試采取與英語口語同步測試的方式進行。此項測試滿100分,按5%折算后計入復試成績。
3.思想品德考核的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體檢
擬錄取考生自行體檢,必須選擇二甲以上醫院的常規入學體檢項目,并于6月15日前通過順豐快遞寄送方式提交紙質體檢報告。請注意:體檢報告須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體檢表上加蓋體檢醫院騎縫章。擬錄取考生身體條件必須達到本所體檢規定要求。
七、錄取辦法:
1.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
2.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在初試或復試中有嚴重違紀、作假、舞弊情況的考生,經核實后,一律不得錄取。
3.錄取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各占錄取成績的50%。復試成績30分及格,錄取成績60分及格。錄取時按錄取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復試成績或錄取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生源不足時,將從報考學術型碩士復試生中錄取。
4.錄取成績采用下列公式計算: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
5. 考生復試錄取結果由本所研招辦通知。
八、其他:
1.目前仍然屬于疫情防控期間,請參加復試的各位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全程佩戴口罩,注意與他人保持距離;隨時保持手衛生,減少接觸公共物品;復試往返途中應留意周圍人群健康狀況,避免與可疑癥狀人員近距離接觸;妥善保存旅行票據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查;勤洗手,避免用手接觸口、眼、鼻;按時作息,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2.本所認為需要對個別考生進一步考查時,可再次復試。
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時限按國家規定執行。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投訴、申訴和監督電話020-85231399。
4.若出現本規定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不一致的情況,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